各学院:
学校将于近期拟发放2023年春季国家助学金,为保证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保密前提下,安排专人认真核对受助学生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受助金额等相关信息。
2.对于本学年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学习不勤奋造成学籍异动及休学退学等情况的受助学生,原则上应停止其享受春季国家助学金资格,所取消的国家助学金资格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后由本学院进行递补。学院在复核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发生。
3.请各院于4月18日15:00前将上账信息纸质版(各院自行打印)、电子版及上账信息核对单签章后交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如有相关问题,请电话咨询:8167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民生工程,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严禁平分、扣减国家助学金;各学院应及时做好助后监督和教育工作,受助学生不得将助学金用于请客吃饭或购买奢侈品等不当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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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2日